為謀取非法利益,廣西桂平一男子鋌而走險收購、加工、銷售死豬、病豬,記者從桂平市人民法院獲悉,近日法院審理了這起生產、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案澎湖民宿,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
  據介紹,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8日期間,為牟取非法利益,劉某從途經桂平城區運輸生豬的貨車司機處以及附近鄉鎮農戶處,以不等價錢收購死豬、病豬情趣用品,運回家中私自屠宰,加工後拉到桂平市城區第一、第二農貿市場內進行銷售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生產、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,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,其行為已觸犯刑律,構成生產、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。被告人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對其從輕處罰。根據劉某犯罪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站優化刑法》有關規定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廣西一男子收購加工銷售病死豬被判支票貼現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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