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湖州7月11日電(見習記者 張駿 通訊員 程笑盈)見過王勤忠(化名)的人恐怕很難將他同殺害親生女兒的凶手聯繫起來,畢竟這個身材矮小、性格內向的男人在此之前對女兒王玲玲(化名)都是百依百順。
  事情起源於王玲玲的病。2003年,還在讀大學的浙江餘姚女孩王玲玲因受刺激得了狂躁症,發起病來便亂打人、亂買東西。女兒得病後,王勤忠和妻子一方面要滿足女兒因疾病發作而引起的購物癖,一方面又四處求醫問藥,欠下了數十萬元的債。
  2008年,為了方便女兒治病,王勤忠獨自帶著女兒來到湖州長興投靠姐姐王曉英(化名),妻子則留在了老家。由於王玲玲的病情一直反反覆復,隔段時間就要入院治療,平時還需要服用抗狂躁類的藥物,王勤忠便一直留在長興,幫人搬貨賺點錢維持生計。
  2013年4月,王勤忠出車禍回餘姚療養,剛回去半個月便聽說王玲玲又開始發病、不肯吃藥,便又匆匆忙忙地趕回了長興。5月14日晚上,王玲玲買了一千多元的東西,又向王勤忠提出要到KTV玩,王勤忠便帶著她先後去了KTV和酒吧,一直折騰到半夜。
  次日凌晨1點多,王玲玲還不肯回家,提出要去大橋上看夜景,為了遷就女兒王勤忠不得不打的帶女兒到了太湖邊。到達目的地後,女兒又要王勤忠下水摸螺絲,王勤忠此時已是身心俱疲,他腦海中閃現出一個一了百了的念頭。
  王勤忠稱太湖裡有螺螄,慫恿王玲玲下水摸螺螄,當王玲玲站在水裡,王勤忠便用手按住她的胸口、右腿,將王玲玲的頭部置於水中,直至其溺亡。王勤忠在王玲玲溺水的地方插了一朵花做標記,隨後搭乘路過的農用車回到了長興。
  當天早上,王勤忠將其殺害王玲玲的事實告知了姐姐王曉英,又在掛歷上寫下“15號我睡覺她出走”的字樣,但隨後王勤忠突然想起太湖邊是有監控的,遂打電話報警謊稱女兒王玲玲在太湖邊失足落水,警方隨後在王勤忠的指認下發現了王玲玲的屍體。
  當天,王勤忠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。2014年5月27日,經檢察院提起公訴,長興法院對王勤忠犯故意殺人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。
  11日,記者從長興法院獲悉,經過審理,長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王勤忠犯故意殺人罪,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。  (原標題:女兒患怪病狂躁亂購物 父親一狠心將其溺死太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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